为严肃贯彻落实中央四部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通报》(财教〔2009〕442号)拒绝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作好当前民生工作的要求》精神,更进一步强化对中职资助工作的管理,修改中职资助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增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身体健康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级涉及主管部门,在对中职资助工作展开了解调研,对不存在问题展开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融合中央政策和我市的实际,明确提出了我市中职资助政策调整完备方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实行。调整后我市中职资助政策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我市中职资助政策与中央政策全面互通。
为保证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免除学费的拒绝,本次中职资助政策覆盖范围更进一步不断扩大,城乡低保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划入免除学费资助范围。二、资助申报、审查程序更进一步修改。为提升资助资格确认工作效率,防止反复、欺诈申报等弊端,新政策对自律对象的确认由原本的登录人群方式改变为掌控比例方式,即:按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的30%核定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人数,明确资助对象由学校和资助中心按规定程序确认。
三、增大对库区、少数民族地区和两翼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反对力度,中职资助政策将之后向贫穷区县弯曲。四、新的中职资助政策财政反对力度将不会更大。为更进一步实施中央和市委关心群众、注目民生的拒绝,本次调整完备政策力求保证超过三个不增加和一个提升的目的。即:一是资助内容不增加(即普惠生活费、对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和补助金住宿费)。
二是资助的学生人数不增加。三是资助标准不增加,市级对区县补助金的普惠生活费、学费和住宿费的资助标准继续执行1500元、2000元、500元/人.年的标准。四是全市中职资助资金总量和覆盖范围还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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